使 用 说 明
一、本实习手册为中医康复技术专业学生毕业实习时使用。
二、实习鉴定为实习某一科结束时的阶段性总结,其中:
1、个人鉴定一般应包括:
① 思想动态、组织纪律、服务态度、沟通合作等方面的主要优缺点。
② 对照实习大纲,说明在该科掌握了哪些基本操作技能;指出理论联系实际的过程中存在什么问题。
2、科室评语由各实习科负责同志或带教教师填写,应着重在:
① 学习态度、组织纪律性、服务态度、劳动观点等方面表现如何。
② 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基本操作技术掌握如何。
③ 理论联系实际,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如何。
三、学生实习内容记录
教学查房记录至少填写三次,实习讲座记录至少记录五次,记录相关内容,并由记录者签字,实习生和指导教师双向评价,并签字。
四、实习综合情况审查
学生在全部实习结束前,写出个人总结,并由医院主管部门根据学生在整个实习过程中各方面的表现、业务能力,综合各科评语做出全面鉴定,并签字盖章。
五、科室评语由带教教师填写。
六、实习手册填写要求:
1、实习手册不得涂改。
2、务必用黑色、蓝黑色钢笔或黑色水写笔填写,不可用圆珠笔填写。
七、实习手册由学生保存,不得丢失,实习结束返校交辅导员审核后以班为单位集中到学院办公室盖章,放入学生本人档案。
实习生个人信息表
班级: 学 号: 身份证号码: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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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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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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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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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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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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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家庭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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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要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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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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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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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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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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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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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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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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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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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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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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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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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指导
教师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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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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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学习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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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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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实习管理暂行规定
学生实习是人才培养实践性教学的重要环节,学院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办学方向,逐步实现以学院为主导,实习单位和学院共同教育、管理和训练学生的教学培养模式向以实习单位为主的模式过渡。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 16 号)、2021年修订的 《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21〕4号)的文件精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工作的指导意见》、山东省教育厅等印发的《山东省职业院校基本工作规范》的通知以及《山东理工职业学院学生实习管理暂行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规定。
—、实习的要求
1、实习为专业必修环节,学分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为准,学生实习考核合格方能取得相应学分。实习学生纳入实习单位员工管理范围,接受实习单位、学院的双重管理。
2、中医康复技术专业实习时间为10个月。
3、学生按照实习的内容与计划完成实习任务。
4、在实习过程中,学生要完成实习计划中所规定的内容和达到的标准,同时学习执行实习单位管理制度、行业标准。
二、实习的组织管理
1、实习采取学院、实习单位共同管理,以学院管理为主的方式。学院成立学生实习领导小组,加强对实习工作的组织领导。学院实习就业科专职负责学生实习和就业工作。
2、学生的实习,由学院统一安排。学生确需自己联系实习单位的,须本人填写《山东理工职业学院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申请表》,并经过家长签字,学院同意后方可进行。所有实习的学生在实习前要签署《山东理工职业学院学生实习协议书》,学生实习期间因自身原因出现的各种事故、劳动纠纷、参与不法活动造成的后果均由学生本人承担。
3、采取三种管理方式。一是巡回指导检查。学院相关人员每学期至少两次到实习单位进行巡回检查;二是专业教师现场全程指导。对在实习单位进行实习的学生采取集中指导和分散指导相结合,对实习学生相对集中的实习单位,与实习单位聘用的指导教师共同指导学生;对分散实习的学生,要通过到现场、电话、网络在线等方式对学生定期指导。三是团队自我管理。各实习点的学生要成立相应团队,邀请指导教师或辅导员负责德育及职业道德培养,落实好实习任务和考核。
三、实习的各方职责
(一)实习就业科职责
1、在学院党总支及行政领导下负责学院实习全面工作。
2、负责制定实习工作计划、实习工作有关规定制度、年度工作计划与总结等,并保障各项计划、大纲制度的落实。
3、做好实习动员与实习前教育工作,做好实习生报到组织工作。
4、做好经费预算与支出工作,在确保实习质量的基础上为学院节约开支。
5、做好实习检查和实习生日常管理工作,确保每一实习单位每年不少于两次,每年上半年的检查与联系工作同时进行。
6、确保与实习单位、各实习队联系通畅,能够第一时间获取有关信息并能够及时作出反应,对实习生提出的例如科室安排、人员分组、时间分配等问题积极予以协调解决。
7、做好实习同学的服务工作。认真、及时解决同学实习期间生活、学习、就业遇到的问题,如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解决的耐心做合理解释。
8、负责优秀实习生、优秀带教老师的评选工作。
9、积极协助其他部门做好各种考试、就业等事项的协调、通知工作;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任务。
(二)教学科职责
教学科负责各专业实习计划及内容的制订及审核工作;负责安排实习及毕业设计/毕业考试指导教师,负责并组织毕业生的毕业论文答辩/毕业考试评定与成绩评定工作;负责统计需学分重修学生、安排再学习及补考试工作,并及时传达与实习生有关的各种考试通知。
(三)实习指导教师职责
对实习学生进行业务指导和组织管理,每学期至少两次到实习单位与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和学生进行沟通、交流,掌握学生的思想和工作动态,帮助学生解决实习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本院实习领导小组通报学生实习情况;同时,按照考评标准指导学生做好实习记录、实习总结和实习报告并按月进行检查及评价;实习过程中,指导学生完成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或毕业考试;实习结束后,认真做好学生的实习鉴定和学分认定工作。
(四)实习单位及实习单位指导教师职责
实习单位是学生实习期间的重要组织者和管理者,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具体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各项工作;贯彻落实学院和实习单位共同制订的实习计划,具体落实实习任务,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根据考核实施细则,全面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考勤、业务考核、实习鉴定等工作;协助学院实习指导教师做好学生毕业论文选题撰写/毕业考试等指导工作。
(五)实习队长职责
学院实习生分布在各个实习基地,实习队长对本实习队肩负重要管理、服务职能,各实习队长均在自荐、学生科、辅导员老师推荐的基础上,经严格考察选任的,这是对大家在校期间成绩、表现的认可,是对个人的信任,也意味着将承担更大的责任,为保证实习顺利开展,特为实习队长制定职责如下:
示范:实习队长要有良好的品质、较高的业务素质、高度的责任心、一定的管理才能,能够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
监督管理:在以身作则的前提下履行学院实习就业科、辅导员、家长的部分监督管理职责。
组织:实习队长就任后负责组织本队人员按规定时间、要求到实习单位报到,接受岗前教育,组织本队人员按规定轮转科室、听课以及参加实习单位组织的有关活动,做好实习结束后离开实习单位的有关安排。
协调:与实习单位主管部门及科室领导加强联系,协调各种关系,维护学院与个人形象。
服务:尽力为实习同学解决工作、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转达与汇报:及时向实习单位领导、学院老师汇报实习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好人好事、困难与要求等,及时向本队人员转达实习单位、学院方面有关通知。
(六)实习学生职责
实习学生要严格按照实习计划和实习指导教师的要求完成各项实习任务,实习期间学生要服从实习单位和学院的安排与管理,尊重实习单位的各级领导、实习指导教师和其他员工。要有高度的安全防范意识,切实做好安全工作,自觉遵守实习单位和学院的规章制度。
实习期间每月至少要与学院指导教师联系一次,汇报实习情况,不得随意更改实习单位,确需更换实习单位的需要出具个人申请、学生实习考核成绩认定表,更换实习单位的接收函,待学院领导同意后方可更换。学生在实习期间,因缺少应具备的技能证件、毕业证照片等影响毕业证书、派遣手续办理的均由学生本人负责。不按规定报告实习情况,不与辅导员和学院指导教师联系的,视该生没有实习,无法取得相应学分。
做好日常实习日志及实习总结,实习结束后写出实习报告,顺利完成学院及实习单位指导教师交办的各项实习任务,积极协助教师做好成绩考核与评价工作。
在学院和实习单位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结合实习内容,按要求完成毕业论文。
(七)实习生管理制度
1、实习就业科负责根据学生的自身情况及实习单位要求将其安排到符合条件的实习单位,实习生如无特殊情况必须服从安排。
2、实习生离校前必须按规定接受实习前教育,除个人联系者外,必须在学院老师、实习队长带领下统一到实习单位报到。报到后接受学院实习就业科与实习单位主管部门(医务科、科教科)双重管理。
3、实习生到实习单位报到后首先接受实习单位组织的岗前教育,然后根据实习单位实习主管部门到各科室学习。《学生实习(实训)报告已鉴定手册》交实习单位实习主管部门管理,各科室实习结束后本人写出实习小结,由带教老师写实习鉴定,个人不得涂改。
4、实习生必须严格按照计划进行实习,未经允许不得变更实习单位、实习时间或调换实习科室。
5、实习生需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工作认真负责,严防事故,发现问题立即报告,以便及时处理。
6、实习生必须爱护公物与他人财产,节约药品与其他材料,损坏物品按规定赔偿。
7、实习生必须按时参加业务学习并积极参加实习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
8、严格请假制度。实习期间一般不允许请假,确有特殊情况需请假者,一天之内可经科室主任或主管批准,三天内可经实习单位主管部门批准,三天以上必须经实习单位主管部门与学院实习就业科共同批准。请假期满后需及时销假,严禁捎假与事后补假。
9、实习期间有两个科室鉴定不合格、旷工一周以上或请假两个月以上者需留级随下一级继续实习,实习缺一个月以上、两个月之内者应有学院安排补齐实习时间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毕业。
10、实习期间学院不统一安排假期。节日期间是否放假由实习单位安排,实习生必须服从。
11、各实习队根据人数安排实习队长1到2名,实习队长每周到实习主管部门汇报本实习队实习情况至少一次,有特殊情况应随时与实习单位主管部门联系,协调、解决实习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学院汇报。每月底例行填写汇报表寄回学院。
12、学生实习期间出现违纪事件,参照《山东理工职业学院学生手册》相关条款处理,无相关条款者由院领导研究后处理。
四、实习目标、实习安排与内容
(一)实习目标
掌握康复医学科功能评估和治疗记录书写的规范要求,熟练书写相关医疗文书;掌握中医学基础知识和中医康复基本理论;掌握现代医学基础知识和康复医学基础理论;掌握常用康复治疗技术,如:运动疗法、作业疗法、言语治疗、物理因子治疗及中国传统康复治疗等;对临床常见病如神经肌肉系统疾病、骨关节系统疾病、内脏疾病、运动创伤等能进行康复评定,制定康复治疗方案并实施康复治疗;能在老师的指导下完成毕业设计/毕业考试。
(二)实习安排与内容